交通标线分类及标准
2017-08-04 来自: 广西振大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1070
道路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
主标志
警告标志:警告车辆、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。
禁令标志:禁止或限制车辆、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。
指示标志:指示车辆、行人行进的标志。
指路标志:传递道路方向、地点、距离信息的标志。
旅游区标志:提供旅游景点方向、距离的标志。
道路施工安全标志:通告道路施工区通行的标志。
辅助标志
附设在主标志下,起辅助说明作用的标志。
道路交通标线是由标划于路面上的各种线条、箭头、文字、立面标记、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安全设施。它的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。可以与标志配合使用,也可单独使用。
南宁市道路交通标线按设置方式可分为以下三类:
a) 纵向标线 沿道路行车方向设置的标线;
b) 横向标线 与道路行车方向成角度设置的标线;
c) 其他标线 字符标记或其他形式标线。
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可分为以下三类:
a) 指示标线 指示车行道、行车方向、路面边缘、人行道等设施的标线。
b) 禁止标线 告示道路交通的遵行、禁止、限制等特殊规定,车辆驾驶人及行人需严格遵守的标线。
c) 警告标线 促使车辆驾驶人及行人了解道路上的特殊情况,提高警觉,准备防范应变措施的标线。
道路交通标线按型态可分为以下四类:
a) 线条 标划于路面、缘石或立面上的实线或虚线。
b) 字符标记 标划于路面上的文字、数字及各种图形符号。
c) 突起路标 安装于路面上用于标示车道分界、边缘、分合流、弯道、危险路段、路宽变化、路面障碍物位置的反光或不反光体。
d) 路边丝轮廓标 安装于道路两侧,用以指示道路的方向、车行道边界轮廓的反光柱(或片)。
道路交通标线的标划区分如下:
a) 白色虚线 划于路段中时,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或作为行车安全距离识别线;划于路口时,用以引导车辆行进。
b) 白色实线 划于路段中时,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,或指示车行道的边缘;设于路口时,可用作导向车道线或停止线。
c) ***虚线 划于路段中时,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。划于路侧或缘石上时,用以禁止车辆长时在路边停放。
d) ***实线 划于路段中时,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;划于路侧或缘石上时,用以禁止车辆长时或临时在路边停放。
e) 双白虚线 划于路口时,作为减速让行线;设于路段中时,作为行车方向随时间改变之可变车道线。
f) 双黄实线 划于路段中时,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。
g) ***虚实线 划于路段中时,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。***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超车、跨越或回转,***虚线一侧在保证***情况下准许车辆超车、跨越或回转。
h) 双白实线 划于路口时,作为停车让行线。
国家标准
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-1999
基本信息
标准号 StandardNo: GB 5768-1999
中文标准名称 StandardTitle in Chinese: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
英文标准名称: Road traffic signs and markings
发布日期 IssuanceDate: 1999-4-5
实施日期 ExecuteDate: 1999-6-1
***发布日期 FirstIssuance Date: 1986-1-9
标准状态 StandardState: 现行
代替国标号 ReplacedStandard: GB 5768-1986
中国标准分类号(CCS): R80
标准类别 StandardSort:基础
主管部门 Governor: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
归口单位 TechnicalCommittees: 全国交通工程设施(公路)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起草单位 DraftingCommittee: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
标准简介:本标准规定了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分类,规定了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计、制造、设置、施工的要求。本标准适用于公路、城市道路,以及矿区、港区、林区、场(厂)区等道路上设施的标志和标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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